摘要
“京师”本为公刘所居豳地之专名,周初之诗《诗经·大雅·公刘》及西周末期的《多友鼎》《克钟》等金文资料可以为证。及至西周末年,天子所居之宗周镐京始有京师之称,其说始见于《诗经·大雅·民劳》,春秋时曹国之诗《下泉》及晋国铜器《晋公?》铭文可为佐证。东迁以后,作为天子所居的东都洛邑始亦有京师之称,春秋初期的《晋姜鼎》及《春秋》经、传可为明证;清华简《系年》第二章简文两处提及“京师”,学界对其具体地望多有歧说。由两周之际政治形势观之,犬戎寇周后,豳、岐等地处于犬戎控制之下,尚未东迁的周平王要得到东方诸侯拥戴,必须与杀幽王而灭宗周的犬戎势力进行切割,宗周镐京虽经犬戎寇扰损毁,却是最具政权合法性的地方,是以简文“立之于京师”的京师自当指宗周镐京;其后,晋文侯杀携惠王,结束二王并立局面,并与郑、卫、秦等出师卫护周平王东迁以定一统,因其有功而受周王赐命,始得以外诸侯身份参与东迁后王朝政事,与郑武公分政周室,此即简文所说“晋人焉始启于京师”而“郑武公亦政东方之诸侯”,此处之“京师”即指东迁后周王室所在的洛邑而言。
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11-21,共11页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关中地区出土西周金文整理与研究”(12&ZD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