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分配税收协调机制研究的必要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实施。《企业所得税法》的重要特征是法人纳税,这与原内资企业所得税以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作为纳税主体有所不同。随着企业跨区经营的日益普遍,企业所得税的共享税特征和法人纳税特征使得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在地区间的分配与协调成为地方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重要内容。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42-145,共4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我国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分配的税收协调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2CJY099)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