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环境、消费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的变化,恶意投诉举报也在悄悄发生变化,而恶意投诉举报与基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的对立矛盾,可以说已经到了针尖对麦芒的地步。为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颁布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谓恶意投诉举报,是指以诬陷、打击报复、知假买假、购买商品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具有牟利等不正当目的的投诉举报行为,以向监管部门举报相威胁,敲诈勒索企业。
出处
《中国食品》
2022年第13期65-67,共3页
China F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