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8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1],文件明确指出在保障手术麻醉的基础上优先发展分娩镇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舒适诊疗的新需求。同年11月,为提升产妇分娩镇痛水平,提高围生期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保障孕产妇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2],体现了国家对开展分娩镇痛工作的重视。
作者
闫钰尧
赵娜
徐铭军
Yan Yuyao;Zhao Na;Xu Mingjun
出处
《中国医刊》
CAS
2022年第7期705-708,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