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禹,2019年7月毕业于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同年9月通过河南省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进人鹤壁市凌县人民法院,在政治部工作至今。2020年上半年被评为俊县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2021年被泼县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2021年被评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鹤壁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自在凌县法院政治部工作以来,他忠诚担当,勤勉敬业,求真务实,在平凡岗位上奉献着自己的青春,时刻以饱满的热情,乐观的态度,严格的标准迎接每一项工作考验。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2年第22期58-59,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