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5月18日,陕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明确:l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l建设单位(招标人)不得设置与招标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不合理条件或加分条款,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l资格评审阶段不得设置超工程规模过高要求,以及限制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工程业绩和奖项。
出处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22年第3期34-35,共2页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the 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