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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有兄妹四人,小时候因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将我二妹送养了。今年我父母都去世了,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请问,我已经被送养的二妹对这套房产有继承权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出处 《农村百事通》 2022年第7期64-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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