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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区归来不报备,确诊阳性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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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导读之声疫情防控期间,在疫区有逗留史,返回后未按照有关规定报备,且多次前往公共场所活动,随后被确诊为阳性,并造成他人被感染,是否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聚焦2022年3月26日晚,寿县某医院的李某开车送其女友到邻县某卫生院上班。该卫生院是疫区所在地.李某在该卫生院附近逗留数小时,期间不断有防疫人员来来往往,李某出于好奇还进行了探视和询问。
作者 马祥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2年第1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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