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互联网时代司法回应社会的产物,远程刑事审判已逐步得到社会与法律的双重认可,新冠肺炎疫情则加速推动了远程刑事审判的落地。作为全新的审理形式,远程刑事审判不仅打破了传统审判物理空间上的有形性与固定性,也对传统审判的理念与原则提出了挑战。这当中最为突出的是对被告人权利克减甚至限制的问题,尤其是对质证权的减损,已成为当前远程刑事审判最大的困局。后疫情时代,应当在保证不削弱被告人基本权利及保证程序公正的前提下,高效推进远程刑事审判。应当严格限制远程刑事审判的适用条件、保证被告人的程序救济权、充分发挥值班律师的作用以及确保终端设备的硬件支撑,保障底线正义。
出处
《天府新论》
CSSCI
2022年第4期125-137,共13页
New Horizons from Tianfu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编号:2019BSCX50)
北京市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模式研究”(编号:17FXC03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