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传统文学及文论史上,味觉、听觉、视觉等感官感觉在抒情文论、叙事文论、写人文论建设中有着不同的功用和地位,并由此导致三种文论生发的不平衡性。随着诗骚文类的早熟,基于味觉审美的抒情文论得天独厚。就共同处于劣势与弱势的叙事文论与写人文论相较而言,前者尚且能够伴随着“史传”的叙述经验而有较大发展,后者则虽能有“绘画”写真经验支撑,但仍显得步履蹒跚。同时,传统“贵耳贱目”观念对偏于听觉审美的叙事文论发挥了助推作用,而偏于视觉审美的写人文论则主要得力于传统“目观”文化支撑,有幸兼得诗赋之“观物取象”与绘画之“传神写照”等文论观念哺育,至明清在戏曲小说批评中也获得了迅猛发展。随着人们对“画境”审美的不断追求,各种戏曲小说批评纷纷以“观象得意”“观画得趣”之类的评语来评赏写人文本,使得写人文论逐渐达到某种统绪性的境地。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2-21,共10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小说理论术语考释与谱系建构”(19ZDA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