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高科技、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资源日益成为市场主体的隐形资本,尤其是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客户信息,往往对一个公司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9年修正的反不正当竞争法、2020年9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更是从秘密信息的要件内涵、侵权主体、侵权行为类型方式与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诉讼举证义务责任等内容对商业秘密之法律保护,进行了体系化修改完善。
出处
《法人》
2022年第6期73-74,共2页
Fare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