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至民国初年,青海西部牧业区的行政建制实现历史性突破,完成了从中央直辖到地方政府治理的过渡;西宁办事大臣的设置,加强了西部地区的统辖权;蒙番宣慰使的设置实现了东西部行政权的统一;在玉树、都兰创设理事制,是地方政府官员第一次实际深入牧区行使治理权,意味着国家权力的有效落实;西部牧业区的稳定成为青海建省的政治基础。
作者
赵春娥
夏丽梅
白雪梅
Zhao chun’e;Xia limei;Bai Xuemei
出处
《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9-14,共6页
Journal of Teachers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 Qinghai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近代青海留学生群体考析”(项目编号:21023)
青海师范大学藏区历史与多民族繁荣发展研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近代青海藏族教育研究”(项目编号:XTCXZX202105)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青海文化专题”(2021.6-2023.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