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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宜良县 建立“五项机制” 推进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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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云南省宜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把改革试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五项机制,坚持高位推动、上下联动、系统探索、稳慎实施。一、建立高位推动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公安的3位副县长任副组长。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22年第6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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