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1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6次会议、2021年12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22年第2期12-16,共5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