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科技管理制度新要求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规范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的管理,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海南省以超常规手段打贏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琼府办[2021]24号)、《海南省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改革方案》(琼科[2021]250号)等相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