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周代大学、汉代乐府、唐代教坊和梨园到近代学堂乐歌,不同历史时期的乐教活动虽因当时的政治主张与文化政策的不同而在目的、形式与内容上各有所异,但无论是对个人还是社会而言,音乐都在其形而下的技巧性、表演性,形而上的哲学性、审美性两方面对人的心理和生理发挥效应,并间接地对社会产生影响。正是基于人们对音乐所具有的多元功能的普遍共识,音乐教育活动一直在社会各个阶层以不同方式持续开展,“以乐化人”的音乐价值观也成为指导和实施不同时期乐教行为的思想动因。
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8期F0003-F0003,共1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ducation
基金
2021年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为人民抒情、为时代放歌——贺绿汀音乐思想与创作实践研究”(项目编号:JJKH20220477SK)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