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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赡养义务,能否适当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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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继母生前有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生育子女三人。三子女成家、丈夫因病去世后的2003年春,我继母与我父亲(疾病人)再婚,12周岁的我与父亲及继母一起生活。2018年秋,我父亲病逝后,我继母继续与我一家一起生活并得到我与我丈夫很好的照顾。2018年秋,已经80岁的继母住进养老院。此后,我不仅承担起了继母在养老院的一切费用,还每周带着吃的去探望继母.
作者 杨学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老年》 2022年第13期61-61,共1页 Elderly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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