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施行。在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物权编中,第十四章专章增设了一项新的物权权利“居住权”,共用6个法条的立法形式,明确了居住权的定义、设立、登记及消灭等事项,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的重大制度创新。《民法典》实施后,如何落实好这项全新的用益物权类型,是当下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贯彻执行《民法典》的重要工作之一。要想了解居住权登记我认为可以带着以下三个问题人手。
出处
《黑龙江国土资源》
2022年第1期32-32,共1页
Heilongjiang land and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