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治理规模的原因,一些地区乡村中成立了村民小组,其目的在于对村委会治理进行补充与完善。村民小组代行了村委会职责,呈现出治理功能上的挤出效应。而村民小组长在组织生产、调解纠纷、公共服务、人情往来等方面展现出重要作用,是影响村民小组治理的关键因素。村民小组长的权力来源于村民认可与村委会支持,因此,具有当家人与代理人的双重身份,同时其又是自身利益的代表者,当村民小组长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时,就会出现私人身份对公共身份的冲击,造成村民小组挤出效应的异化,影响乡村治理。为此,村民小组长应强化责任意识,村干部、县乡政府要加强对村民小组长的监管,同时促进村民小组治理规范化,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基础。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143-146,共4页
Leadership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