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慈善捐建爱心屋施工过程中政府的法律主体地位和责任--黄先良诉黄华长、上杭县太拔镇人民政府、上杭县太拔镇黄家村民委员会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案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裁判要旨】《慈善爱心屋捐建协议书》约定帮扶对象无能力独立完成建房的,由政府委派专门小组或专人具体负责建房事宜,且政府亦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的,应视为政府系捐建爱心屋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作者 张静 张贵峰
出处 《福建法学》 2022年第1期89-92,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