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2015-2021年养殖河鲀中的河豚毒素含量进行分析,发现养殖河鲀中河豚毒素的总体检出率为4.81%,肌肉、皮、肝脏、性腺中河豚毒素的检出率分别为1.92%、2.83%、2.25%、10.42%,肌肉、皮、肝脏、性腺中河豚毒素检出值范围分别为2.28~6.08、3.93~13.92、3.64~4.40、2.97~28.88μg/kg。养殖河鲀中河豚毒素的食品安全指数(IFS)为0.00098~0.00642,均小于0.01(IFS<<1),说明养殖河鲀中的河豚毒素对食品安全没有影响,所以目前养殖河鲀的食用是安全的。我国目前缺乏河豚毒素的限量标准,而有关文件规定的限量值2.2 mg/kg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河豚毒素限量值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河豚毒素毒理学数据的分析、讨论及计算,提出了45μg/kg的限量建议。
出处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22年第4期79-84,共6页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o-Products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170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