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滨州市滨城区第四小学实施的“大拇指”奖励机制是着重体现过程性评价的有力工具,是引导学生由外在动力向内在动力转化的助推器。其评价方式主要包括课时评价、周评价、月评价和学期评价。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依托多样化评价标准,并实施多角度评价方法,注重优、中、后生的分层评价,聚焦核心素养,设置促进学生深度学习的评价标准,完善“大拇指”兑换方式,帮助学生实现外驱力向内驱力的转变,形成自我发展目标,促使学生在学习兴趣、习惯等方面均获得发展。
出处
《小学教学参考》
2022年第15期93-95,共3页
Reference for Primary Sshool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