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暴力是数字时代难以回避的社会现象,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自由主义、工具理性以及资本与技术共同导致的价值衰落,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扭曲了民主监督与民意表达,也危及了数字法治秩序。当前治理网络暴力的主要手段是法律与平台规制,但二者均面临难以塑造群体认知、规范群体行为、解决言论自由与群体极化之矛盾等治理困境。网络暴力的根源在于群体因伦理观念与价值判断形成的舆论强制力。这使得规制二元主体的法律效能大大降低,塑造数字公民伦理才是治理网络暴力的“釜底抽薪”之举。数字公民伦理具有传统文化、现代性和数智人文的多维包容性内涵。将其融入立法、技术与伦理规范之中,不仅能够融合虚拟与现实,有效规制群体行为,平衡自由与秩序价值,也可以为构建数字法治秩序提供时代动力和坚实支撑。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28-40,共13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法系与中华法律文化问题研究”(项目号20@ZH03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