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支持处于任何年龄阶段及健康状态的成年人与医护人员及家庭分享个人价值观、生活目标及临终阶段医疗照护偏好[1]。ACP除强调完成生前预嘱或指定预立医疗委托人外,更注重通过沟通帮助个体思考自身价值观,为个体及其委托人的决策做准备[2]。美国于20世纪60年代末首次提出ACP的概念,并赋予其法律效力[3]。
出处
《中国老年学杂志》
CAS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4期3619-3623,共5页
Chinese Journal of Gerontology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项目(No.19IRTSTHN005)
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英才海外研修工程项目(No.2018120)
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No.2018020262)
郑州大学护理学院2018年院级学科建设项目(No.2018-hlxyxk-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