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实践中因违约方履约困境所形成的合同僵局案件急剧增多,由于缺乏统一完善的法律规范作为指引,法院在处理该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而违约方合同终止请求权能够有效破解合同僵局。违约方合同终止请求权的适用由程序要件与实质要件构成,在程序要件上要求合同僵局中的违约方应积极履行磋商义务,协商未果时可向法院请求终止合同关系;在实质要件上要求合同僵局已现实形成、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继续履行对违约方明显不公平,以及守约方拒不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违约方合同终止请求权行使后合同溯及既往地无效,当事人产生恢复原状的义务,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预期利益损失。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8期77-83,共7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青年学者研究项目“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合同法保障”(2020MFX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