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脸识别信息因自身的唯一性、不可破坏性、不可逆性,被广泛应用于身份认证系统、身份识别系统、刑事司法数据库系统和公共监视系统。它在给人们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无法预知的人身、财产风险。作为个人隐私和识别信息的关联点的人脸识别信息,其法律属性应是信息性隐私,分析人脸识别信息保护应建立分析收集、处理和利用中所出现侵权可能性,明确其构成要件的认定规则,才进一步可以探讨侵权救济的可行性,使受害者真正获得损害赔偿。
出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第7期191-195,共5页
Journal of Taiyuan City Vocational College
基金
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2020KY0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