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位于马克思社会哲学核心的有机体隐喻,实以生物学为基础。这种嫁接并非马克思独创,在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知识界多有先例可循。例如:黑格尔将自然哲学确立为精神哲学的逻辑预设,《法哲学原理》更是直接引证自然哲学关于动物有机体的理解;圣西门在其代表作《论人的科学》中,用一半篇幅讨论生理学,以便从静态的个人研究转向动态的人类研究,并且以“社会生理学”作为自己的思想遗嘱;甚至马克思极为钟爱的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也是基于生物学中的“统一构成说”而创作的。在先贤的示范之下,马克思也直接地(即作为实际经验资料)或间接地(即通过隐喻或类比)将生物学引入自己的社会哲学。这涉及解剖学、生理学和医学三个相辅相成的知识领域。马克思的相关知识水准已达到远超通常预料的程度,这反过来又确保马克思的社会哲学能够妥当驾驭有机体隐喻。
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25-38,共14页
Modern Philosoph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马克思法律思想的法国渊源研究”(17BFX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