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魏六朝儒者与宋代儒者对《论语》“礼之用,和为贵”章的解释有极大差别,核心差异在于对“礼”“乐”内涵的不同理解,是为汉、宋儒学转型的重要表现之一。汉学将礼乐理解为政教之法,礼教与乐教各有所主,亦各有所偏,因此应该礼乐相辅;时移世易,随着经典难以敷治之问题的产生以及治经方式的转变,宋学将礼乐定义为“天理之节文”,并为礼的正当性提供了新的论证。汉、宋之学对礼乐的不同理解,树立了两种不同的礼学模型,对于认识整个中国传统具有重要的意义。
出处
《现代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54-160,共7页
Modern Philosoph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四书学与中国思想传统研究”(15ZDB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