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噪声污染防治属于《环境法》范畴。“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宁静的生活环境需要法律的保障。新污染防治法作为现代环境法范畴,其立法目的即在于防范和治理因人类活动(尤其是近现代工业发展)造成的各种环境污染,噪声污染防治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环境法中的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因其使人烦躁,对人体健康有害,被称为“慢性毒药”,故而被纳入污染防治法调整的对象。
出处
《检察风云》
2022年第10期15-1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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