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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因销售冒牌红酒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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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选题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类型|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原价800余元的某款知名红酒,进价只需一半”。如此“天降馅饼”你会心动吗?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庄某某等人自行生产假冒“奔富”红酒,并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售卖,货值高达数百万元。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庄某某、郑某某等人提起公诉并获判。
作者 杨莹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2年第10期53-53,共1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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