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刚柔相济是中华美学精神的核心思想之一。早在先秦两汉时期,刚柔便与阴阳一起,成为周易哲学的核心,对中华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汉末魏晋以来,随着文学、艺术的发展,刚柔在《文心雕龙》等文论著作中屡被提及,从文气说进入到文体论。清代姚鼐把刚柔美学理论推向了高峰,不仅明确了阳刚、阴柔这两种美学的基本类型,还认为两者可以“糅而偏胜”、并行不废。在丰富的美学实践以及传统“中和”原则的影响下,纯刚、纯柔并不被推崇,“刚柔相济”成为中华民族一种理想的审美追求,在书法、绘画、词曲等艺术门类中皆有丰富体现。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180-186,共7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美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18VXK01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