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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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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8月2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令第746号)明确规定,纳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范围的,不仅包括各类企业,也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是指法人,市场主体除法人之外,也包括自然人。也就是说,举凡在中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都可以称作市场主体并纳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范围。
作者 高培勇
机构地区 中国社会科学院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2年第2期35-36,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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