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认定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论,特别是在“捏造事实”中“事实”的认定、“部分篡改”行为的认定以及“隐瞒真相”行为的认定三个方面分歧明显。“捏造事实”中的“事实”,必须从实质上判断,即必须足以影响司法机关的公正裁决,且“事实”不仅包括行为人自行捏造的事实,也包括由他人捏造而被行为人利用的事实;“部分篡改”行为应认定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捏造事实”包括“隐瞒真相”行为,并且“隐瞒真相”既包括隐瞒全部事实真相,也应包括隐瞒部分事实真相。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42-47,共6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