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我国现阶段政府财力的上移和事权的下移,导致了地方政府财政的收支严重不平衡。再加上地方对于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的需求逐渐加大,我国现阶段给予地方政府完全独立举债权的条件还不成熟。因此,除了由国家中央政府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筹款集资外,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途径是举借公债。从时间线上看,我国由国债转贷到中央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公债再到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公债,可以说,地方政府的公债融资经历了从被动到主动的三个时期。从三个时期地方政府公债融资的发展进程来说,国债转贷只是地方政府发放公债的初步探索,而中央政府代发则向地方政府公债发放迈进了一大步,最终形成了由地方政府自行发放公债的融资途径,使得我国现阶段真正实现了独立的地方政府公债融资。从地方政府公债融资的根本目的上看,建立地方政府公债融资途径,可以有效的通过中央政府的监管解决地方政府公共产品资金供应不足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地方政府公债融资途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我国现阶段地方政府公债融资现状进行研究,为地方政府相关人员选择公债融资途径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