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教育惩戒权的理想化实施需要教育惩戒机智。基于“回到事物本身”,借助现象学视角,教育惩戒机智表现为以爱为核心的同情、以反省为核心的育人、以差异为核心的因材施“惩”。教育惩戒机智的目的是保护学生的脆弱心灵,促进学生的体察反思,实现学生的个性成长。为实现该目的,教师可以言语、沉默、眼神及动作为载体,将教育惩戒机智蕴含于具体的教育惩戒行为中。
出处
《中小学德育》
2022年第6期64-67,共4页
Journal of Moral Education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2020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现象学视野下教师教育惩戒研究”(编号:BAA200027)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