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一案两书”司法应对——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中“同一仲裁裁决”认定为切入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案两书”问题的由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第五十条第四款规定:“仲裁庭裁决案件时,裁决内容同时涉及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应当分别制作裁决书,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权利。”之后有关地方性规定也随之改变。对于劳动争议同时涉及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裁决书编号将按以下规范处理:(一)终局裁决书编号为同案1号文书。(二)非终局裁决编号为同案2号文书。
作者 邱琳 郭纯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2年第7期51-52,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