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起诉裁量权是公诉权的重要内容。司法实践中,关于不起诉裁量权的运用,存在认识不到位、运用不够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条件模糊、程序负担重等问题。刑罚理念的转变,诉讼经济原理、公共利益的多元化等为加强检察裁量权的运用提供了法理基础。检察机关应从明确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扩大适用范围、科学合理地进行考核评查、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入手,加强不起诉裁量权的运用。
出处
《人民检察》
2022年第11期55-59,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改革背景下的公诉裁量权研究》(GJ2018B1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