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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窝藏本人是否成立共犯可采有限定的消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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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施了前罪的行为人教唆他人实施为本人提供隐蔽处所、财物等窝藏行为以利于逃匿的行为,或者为他人窝藏自己提供实质性帮助的行为,该行为人在构成前罪之外,是否同时构成窝藏罪的狭义共犯(以下简称“共犯”,主要包括教唆犯、帮助犯)?这一问题争议较大,司法操作层面也不统一,有必要进行厘清。
作者 张理恒
出处 《人民检察》 2022年第11期76-76,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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