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主体性是指农民在乡村治理中拥有的自觉自主意识、权责主体地位、自主选择权利和主动创造能力的有机统一体。它是回答“乡村为谁而兴”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构成了乡村善治的重要前提。论文基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历史方位讨论乡村治理中农民主体性困境,认识和理解乡村治理中农民主体性现实样态、缘起及其突破路径。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51-153,共3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基金
2019年湖南省教育厅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农村闲置资源利用的实现机制研究”(编号:19k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