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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动物防疫法》涉及行政许可的有关调整及思考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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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行政许可种类1.1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国家对四类场所实行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制度,新《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等场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农贸市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有关条件,并未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出处 《河南畜牧兽医》 2022年第14期48-48,共1页 Henan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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