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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适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要点提示及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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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以来,受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和国内疫情冲击影响,经济新的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2022年3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将《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作者 苏强
机构地区 兰州财经大学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22年第7期57-61,共5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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