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督导问责是保障教育督导实效的核心措施,近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部政策来完善教育督导问责的顶层以及设计。运用活动理论剖析当前的学校教育督导问责模式,发现其系统包含主体、客体、共同体3个核心要素,规则、分工、工具3个调节要素。核心要素与调节要素在交互中通过交流、协作、生产、消费4个阶段富有成效地完成问责工作,塑造了学校教育督导问责的运行机制。问责过程中,学校教育督导问责模式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观、适度原则和矛盾观作为行动哲学,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与完善模式架构。
出处
《教学与管理》
2022年第21期40-42,共3页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
基金
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2019年度一般课题“东南亚、非洲地区设立中国国际学校研究”(19GBQY030)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8年学科共建课题“广东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研究”(GD18XJY27)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