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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修改权利要求法律效力的界定

Legal Effect of Changing Claim Activ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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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专利授权程序原则上在专利申请文件的记载范围内,申请人可以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但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也受到修改时机的限制。专利确权程序自2017年4月起,《专利审查指南》修订后对权利要求的修改尺度大幅度放开,名日是对原权利要求进行进一步限定,但实际上是把凡是写人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当作零件库,专利权人可以从零件库中任意摘取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组成新的权利要求,以至于其组合后权利要求数量能够达到天文数字。
作者 姚建军 Yao Jianjun
出处 《人民司法》 2022年第19期91-94,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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