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依法推进社会建设重要论述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完整的科学体系,体现在以立法促进社会建设、以执法推进社会建设、以司法保障社会建设等方面。其中包含一系列科学论断,如党的领导、立法、改革与社会建设的关系,民主科学立法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善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依法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用权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加强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社会建设的关系等,为新时代加强法治、民生和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84-91,共8页
Academics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点课题“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