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和占用资金现象屡禁不止,因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采取兼任高管的手段谋取便利,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此,文章以长春经开为例,从民营化前后控股权集中和发展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这四个表现企业绩效的指标出发,经过对控股权收益和法律成本不匹配,控股子公司多元化变化,难以区分的高管薪酬和企业经营活动四个方面的分析,发现公司利益侵蚀的动机和行为,并利用非经营性活动维持净利润增长的行为,并提出具体的建议举措。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6期125-129,140,共6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210601087FG)
吉林财经大学校级项目“混改下的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选择、构建与应用”(项目编号:2021JB17)
吉林省企业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