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某县某副食品经营部因销售有擦掉标签标识代码的易拉罐啤酒而被该县市场监管局以“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立案查处。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案中啤酒内包装啤酒罐体底部,上排有20211103C2字样,下排数字或字母代码已经被擦掉,导致该批啤酒的制造商名称和厂址等无法识别,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情形,应当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这对执法人员遇到类似案情时提供了借鉴。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22年第6期22-24,共3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