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产业数字化过程产生的大量内容数据和行为数据,为大数据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创造了条件。大数据以数据和技术要素融入文化产业,在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也促进了大数据技术创新。一方面,大数据以数据要素投入到文化产业,降低生产成本,产生乘数效应。另一方面,大数据以技术要素投入到文化产业链的创新、生产、传播、消费等各环节,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效率。然而,大数据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过程中面临数据流通不畅、企业应用动力不足、行业垄断等现实困境,亟需推进文化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培育融合主体和复合人才,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攻克关键技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35-142,共8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大数据背景下计算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应用及评价研究”(项目编号:19CSH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