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生态大保护是长江上游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必然选择,是守住发展底线和生态红线的总基调与大前提,是事关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问题。探索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的内在逻辑,须明确阐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四种张力。本文尝试从要素、主体、方式去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的理论框架,并以此为基础去探索形成长江上游政域合治、流域同治、物域共治、跨域联治、全域整治的“五域五治”生态大保护模式。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54-64,共11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政策可持续性与机制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ZD09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西江流域生态产品的富民效应及提升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1CJY044)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三峡库区生态产品的富民效应及提升路径研究”(项目编号:CYB21222)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贵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路径及政策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GZZD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