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作者梳理了资格设置不合法、采购需求确定不科学、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等采购文件存在问题导致停止评审结果的情形,以减少类似情形的发生,不断提高采购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同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书面说明情况。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22年第6期60-62,共3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