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识体系,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实施细则》建立了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分级管理规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了标识认定申报条件,规定全省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业建筑按国家、福建省现行标准进行认定,明确所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备案。
出处
《建筑技术开发》
2022年第14期27-27,共1页
Buildi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